近日,宗馥莉败诉的消息在商界和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,一份涉及百亿遗产纷争的判决书被曝光,将娃哈哈背后复杂的家族矛盾与商业纠葛展现在大众眼前。这不仅关乎宗氏家族的内部纷争,更对娃哈哈未来的发展走向产生了深远影响。
8月1日,香港高等法院对“宗家三兄妹”与宗馥莉的诉讼案件做出判决,批准了三位原告申请的临时禁令。禁令要求宗馥莉和“建浩创投有限公司”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及浙江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诉讼有处理结果前,不得提取或抵押“建浩创投有限公司”在香港汇丰银行账户的资产。该账户内存放着高达17.99亿美元的资产,正是此次诉讼争议的核心所在。
判决书显示,建浩创投有限公司自2024年2月2日起,宗馥莉成为该公司唯一股东及唯一董事。而宗庆后与宗馥莉曾签订一份委托协议,根据协议内容,宗庆后委托宗馥莉设立三个境外信托,分别为“信托A”“信托B”“信托C” 。信托A以宗继昌及其子女作为信托受益人;信托B以宗婕莉及其子女作为信托受益人;信托C以宗继盛及其子女作为信托受益人。该宗氏家族信托受益人仅包括宗继昌、宗婕莉、宗继盛及其子女,信托利益为他们的婚前个人财产,受益人不包括该等人士的配偶,信托总金额为21亿美元,且为不动本信托,只就利息收益进行分配,任何人士不得主张动用信托财产本金向受益人作分配 。
“宗家三兄妹”认为,宗馥莉存在损害他们信托权益的行为。截至2024年5月,已有110万美元被宗馥莉转出该账户,他们要求宗馥莉履行宗庆后遗愿,支付资产收益数百万美元,并赔偿资金转移损失。而在宗馥莉一方的辩驳中,并未质疑信托设立的真实性,双方争议焦点集中在信托资产范围、受托人权限及设立进度等方面。宗馥莉认为,信托资产仅为 “固定本金的利息”,而非本金本身。她作为 “受托人的股东”,对信托文件条款有发言权,其与原告就文件草案条款的讨论是真诚的,并未故意拖延 。
事实上,早在宗庆后去世后,宗馥莉就凭借相关遗嘱公证书及证明材料,继承了宗庆后原持有的29.4%娃哈哈集团股权,公司法定代表人也变更为宗馥莉。但此次涉及的17.99亿美元资产,只是宗庆后遗产的一部分,三名原告在杭州中院还有更关键的诉求,他们要求分割宗庆后持有的娃哈哈集团29.4%股权(估值超200亿元),并主张法定继承权 。
从法律角度来看,香港高等法院作出的是资产“保全令”和“披露令”。“保全令”是在实体权属未判定前,先禁止被告提取、抵押、转移特定资产,以防“判决未来变白纸”,且只限香港汇丰账户,不干涉该笔资产的正常投资管理,目的是“维持现状、等待内地判决”。“披露令”要求宗馥莉披露账户相关信息,这在程序上让宗馥莉处于被动。但这只是一个程序性的判决,并不代表宗馥莉在整个遗产纷争中已彻底失败,真正的核心还在于杭州法院对信托资产归属的实体认定 。
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热议。有人认为,豪门家族的遗产纷争往往复杂,涉及到巨额财富,亲情在利益面前显得如此脆弱。也有人担心,这场纷争可能会对娃哈哈的品牌形象和企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,毕竟娃哈哈是国内知名的饮料企业,在市场上拥有广泛的消费者群体。
目前,香港的判决只是阶段性结果,所有人都在等待杭州法院的最终判决。宗庆后的遗产究竟将如何分配?娃哈哈集团又将走向何方?这一系列问题都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。宗馥莉是否能够扭转局面,保住自己对相关资产的控制权?“宗家三兄妹”能否如愿获得他们所主张的权益?娃哈哈未来又将如何在这场家族纷争的阴影下继续前行?这些谜团,或许只有等待时间来一一解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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